区农业局:专家解读 非洲猪瘟不会影响猪肉食用安全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1-04 15:25 浏览:597次
1月3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中国经济网协办的2018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在北京举行。对于2018年出现的非洲猪瘟蔓延情况,消费者对猪肉的安全性产生的质疑,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守伟。
王守伟明确表示,非洲猪瘟疫情不会影响猪肉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可以放心食用猪肉及其制品。一是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传染人。非洲猪瘟发现近100年来,全球范围内没有发生过人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消费者完全不用担心食用猪肉感染疫病的问题;二是严格的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染疫猪肉流入市场。我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了非洲猪瘟排查力度,强化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只有经检疫合格的猪肉才允许上市销售。发生疫情的地方,疫区严格封锁,疫点的全部生猪和疫区内存在风险的生猪均被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染疫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和消费市场;三是高温可杀灭非洲猪瘟病毒。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较为敏感,6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灭活。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高温肉制品和低温肉制品,其加工条件均可使该病毒失活。而家庭烹饪鲜(冻)猪肉时,其温度往往在90-100℃,病毒更加容易失去活性,只要保证足够烹制时间就行。
鉴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根据专家建议,区农业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年关将近,消费旺季时也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注意发现隐患并及时报告,从而在消费环节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避免非洲猪瘟疫情的传播蔓延。生猪感染非洲猪瘟后,其耳、四肢、腹部皮肤出现出血点,消费者如发现类似可疑猪肉,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不能随意丢弃,最大程度消除可疑猪肉再度流通的可能性。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通过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正规生产厂家和商超渠道,选购加施检验检疫合格证章的鲜(冻)猪肉,购买猪肉制品应当选择保质期内、标签标识清晰、包装完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