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

大观区公民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奖!最高奖10000元!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5-09 11:02     浏览:564次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鼓励公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根据《大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现就有奖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和内容

  (1)尚未被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2)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尚未被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

  (3)正在被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

  (4)其它情形。

  (二)举报途径和方式

  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可以公开或秘密举报,并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在举报时可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信件举报。公民可通过大观区扫黑办公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信箱(或来信地址)举报。

  区扫黑办邮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政府3407室大观区扫黑办,邮编:246000

  (2)互联网举报。公民可通过大观区扫黑办公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互联网举报电子信箱举报。

  区扫黑办电子邮箱:dgqshb@126.com

  (3)电话举报。公民可通过大观区扫黑办公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举报。

  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556-5502577或15856596508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56-5502566

  大观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556-5514172或18956925110

  (4)现场举报。公民可直接到大观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扫黑办当面举报;

  (三)奖励及兑现

  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查获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

  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起直接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200—1000元。

  公民提供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500—5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200—2000元。

  同一人举报而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及破获团伙成员所实施的犯罪案件,在其中较高奖励幅度内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0元。多人共同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公安机关最先受理该线索的举报人。

  公民提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被认定有效后,区扫黑办在10日内通知举报人限期于1个月内领取奖金,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大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友情链接
涉未成年人专用投诉举报专区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专用举报渠道 网上历史虚无主义错误言论举报专区
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涉养老网络诈骗信息举报专区

Copyright © 2022  大观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皖公网安备 34080302000298 号

备案号: 皖ICP备15009257号-2 技术支持 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