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司法所帮助法律援助对象获得车祸赔偿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8-15 17:01 浏览:321次
今年4月,辖区居民赵先生来到龙山司法所,申请通过法律援助帮他化解问题。赵先生反映,今年年初,他驾驶一辆摩托车在市区街道发生车祸,造成他与摩托车后座的人受伤。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由对方三轮车车主负全部责任。事后三轮车车主与后座伤者达成协议并支付了其住院费用,但一直不肯向赵先生赔偿。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赵先生的申请做了登记,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向其普及了道路交通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经过询问了解到,赵先生目前没有固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工作人员引导他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和经济状况证明表,为其盖章后送交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进行诉讼代理。
同时,司法所结合公益值班律师制度,请值班律师为赵先生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由于赵先生受伤后没有住院,所以需要先行去鉴定机构鉴定三期,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以确定理赔数额。案件证据收集环节,司法所又多次针对赵先生的询问提供法律指导。最终,一审判决后,赵先生成功获得了车祸的理赔金额。
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后,赵先生向司法所连连表示感谢,称遇到态度蛮横的对方当事人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利用法律武器才能正当维权。法律援助制度真正造福了人民,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