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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档案馆:助力“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 申报工作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9-19 17:10     浏览:302次

 

     村级档案是行政村历史和发展的真实记录,反映了生产生活和村务活动的基本面貌,建立和健全村级档案工作,对于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19〕191号)文件精神,区档案馆联合市档案局、区档案局、海口镇,多次到申报试点村大观区海口镇镇江村开展档案规范化建档指导工作。

  一是要紧紧抓住这次创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的难得机遇,认真谋划,创新思路,注重特色,强力推进各阶段工作。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和纪律,确保档案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制度可依。

  三是要规范化建档,按照《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有效整理档案。

  四是要加大对软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档案安全,规范管理。

  五是要不断推进档案工作的实际应用,通过利用档案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多种汇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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