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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三个在先”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5-07 06:23     浏览:318次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大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统筹安排,立足“三个在先”,要求全区司法行政干警要以真抓实干的态度,营造学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学习宣传落到实处。

理念转变在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权、宽严相济、科学矫正、社会参与、修复融入的现代刑罚执行精神,这就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转变工作理念,在肩负监督管理责任的同时,更要秉持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的服务意识,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合法权益,通过实际行动彰显对矫正对象的人文关怀和对其复归社会的期待。

氛围营造在先。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学习,认真研读《社区矫正法》法律单行本、释义、《社区矫正执法实务研究》,通过自主学习、小组讨论、读书笔记等方式精读精学,定期交流学习心得。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对象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群等线上平台,设立学习专题,上线矫正法宣传片,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理解法条。纳入年度普法重点,利用法治宣传栏、散发矫正法宣传册、印制宣传海报、横幅广告等形式,全力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工作。

预判应对在先。主动思考矫正法将对社区矫正工作带来的改革和变化,讨论工作中应当做出的调整和适应,制定计划逐步清理、修订现有管理规定,依法做好工作过渡衔接。转变管理思维,强化分类管理与个性化矫正理念,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考核机制,有针对性地消除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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