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一二三四”工作法深入推动《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7-13 10:21 浏览:331次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为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营造全社会知晓、认同社区矫正的浓厚氛围,大观区司法局不等不靠,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系列活动。
围绕一大主题。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统领,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正确执行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利用两大平台。线下区司法局及各司法所已先后组织全区主要领导干部、全体司法行政人员、社区综治干事、“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等开展各类线下学习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交流会等25场次,在各法治广场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展示、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页等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活动。线上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参与社区矫正法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全员参加在线学习培训,并完成规定学分。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阵势,全面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巧用“三借力”。一是借力普法宣传,2020年以来,大观区司法局将社区矫正法的宣传纳入年度重点普法内容,每月常态化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大众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者、参与者”;二是借力矫正执法,对司法所日常监管进行巡查,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矫正执法行为,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借力安全警示教育,各司法所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全国“两会”、端午等关键节点的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在矫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强化遵纪守法的观念,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人”。
突出四大主体。一是关键少数,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未成年人。二是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人员。三是社区矫正对象。四是社会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社区网格员等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