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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实施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标准提标工作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8-31 11:47     浏览:527次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安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文件,大观区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全区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供养标准。

根据文件要求,全区低保实现城乡统筹,保障标准调整为628元/月.人,比去年提高43元/月.人。同时,今年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也相应提高,全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60元/月.人,比去年提高4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650元/月.人,比去年提高100元/月.人.

大观区截至今年6月底,将有城市低保对象2928人、农村低保对象955人,城市特困人员65人、农村特困人员214 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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