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大观消防做了这些事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2-11 16:27 浏览:427次
为切实加强春节前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2月份,大观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开展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约谈活动。
2021年2月3日,大观区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朝东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大观公安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当前正值岁末年初,人流物流密集,用火用电量增加,火灾防控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消防设施损坏、管理不到位、矛盾纠纷多、物业企业不主动作为等问题突出。会议还通报了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潘功发区长批示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2月7日,大观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住建局召开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改约谈会。约谈会上,消防大队结合辖区物业小区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分析研判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指出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就进一步加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与初战控火能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并要求物业单位要配合基层网格员对小区居民入户开展“三清三关”行动,同时加强宣传用火用电常识和火灾防范知识,教育引导社会群众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
2月3日,大观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民政局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约谈培训会,区民政局局长叶新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陶进军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培训会上,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结合近期发生的几起典型火灾案例,向参训人员深入分析了火灾发生的原因、过程以及暴露出来的隐患问题,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宣讲,使各负责人明确自身职责,以及不履行职责造成的后果应当负法律责任。随后,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结合全国各地养老服务机构火灾事故的真实案例,并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培训内容,分别从消防管理的各个方面,阐述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参会人员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会后,各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承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自查工作,确保单位消防安全高度稳定。
2月4日,大观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网吧、超市、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春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主要对各单位自动报警系统能否正常使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就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拨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技能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每名员工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各个安全出口和通道,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组织引导人员进行逃生。
2月8日,大观大队联合商务局到中通物流园企业开展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及约谈活动。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单位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货物的储存、堆放是否符合相关消防管理规定,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情况。检查结束后,大队对仓储物流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企业单位整改,并要求单位负责人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