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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新增3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2-20 21:33     浏览:1084次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拟评定2021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大观区金色家庭农场、大观区天健家庭农场及大观区金祥家庭农场榜上有名,拟获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达到家庭经营、规模适度、效益良好、技术先进、运营平稳、质量安全、绿色生态等标准。示范家庭农场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作用,是助力乡村产业兴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大观区高度重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抓加大统筹协作。把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纳入当前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区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家庭农场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推。二抓名录管理。制定家庭农场录入工作方案,指导乡镇制定登记认定标准,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工作,并建立工作时间表、进度表与“月通报”机制,倒排时间,加快推进,实现名录系统全面管理。三抓示范引领。大力培育发展国家、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指导、推动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创建。兼顾种植、养殖各产业,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土地连片、生产管理规范、经营效益较高、有较强示范带动效应的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四抓政策支持。推动财政项目、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结合土地流转,“一村一品”及产业发展等项目,围绕瓜蒌、番鸭、蔬菜等优势产业,全力支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五抓服务指导。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场、农民合作社等通过订单生产、直供直销、农超对接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合同履约机制。鼓励家庭农场注册商标,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等制度。

截止目前,大观区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余家(其中家庭农场130余家、合作社70余家)。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土地流转,强化政策倾斜,鼓励品牌引领,深化示范创建,全力支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撰稿人:潘兴贵 审稿人:陈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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