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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首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

来源:大观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2-28 14:54     浏览:1134次

为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和财政部、省财政厅以及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首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基础。区财政局将加大对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制、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按时保质完成编报工作。

二是夯实基础,强化落实。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做好资产盘点,完善资产卡片,做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要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PPP项目资产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货币资金占比较高、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土地和房屋权证不完整、资产闲置等问题在资产年报中进行重点说明。

三是加强衔接,严格审核。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特别是要建立资产年报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部门决算、资产月报相关数据对比和审核机制,资产年报中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数据,需经本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部门认可;要继续加强资产年报中房屋、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等重要资产数据与部门决算相关数据对比审核工作,保持同口径资产数据在各个报告中的一致性。

四是深入分析,撰写报告。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充分发挥资产数据推进改革、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要认真总结工作举措,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亮点,着重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高效履职、促进事业发展以及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五是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按照报告编制规范要求,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年报编制工作,同时做好年报审核汇总分析,严格把握质量和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资产报告编报完整规范。(撰稿人:储南  审核人: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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