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司法+法院”诉调裁对接 促进劳动争议高效调处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5-08 15:15 浏览:679次
近日,马某到大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其之前在某货运公司工作(同一家公司分两段工作),但仍有14300余元工资未结清。大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联系了案涉公司,但公司方表示马某并非其员工,所主张的款项并非工资而是代班费用。因投诉人马某主张的款项前一段发生时间已超过2年劳动保障监察时效,劳动监察不予受理,后一段发生时间虽然未超过2年监察时效,但彼时劳动关系不明确,且马某现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须向法院申请确定劳动关系。
由于案涉金额较小,又害怕诉讼费时费力费钱,投诉人马某对诉讼的解决途径比较抵触。大队的工作同志为了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利用区人社局与司法局联合成立的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平台,联系案涉双方到场进行调解。公司方表示虽然马某主张的款项并非工资,但是愿意支付其代班收入,对款项金额也没有争议。不过由于其经营问题,须分期向马某支付。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支付协议。
后经案涉双方同意,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双方到大观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法院工作同志审核材料后迅速立案。目前,该案已出具民事裁定书。
“人社+司法+法院”的诉调裁对接模式,以零成本、高效率、权威性的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减轻群众诉讼负担,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赞扬。该模式能够从源头上化解劳动争议风险矛盾,节省行政和司法资源,共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下一步,区人社局还将进一步发挥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平台的功能,与司法、法院高效联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促进大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